您好!我在梅溪中隧桥公司上班。16年10月上班时间右膝半月板损伤。医生建意休息一个月。到一个月后公司没带我复查,然后我去上班了。上班几天后领导看见随便问了一下好了没有。我说上午走走走还行,下午走路还不行。领导哦了一声没过问了。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一直是这样,还没全愈痊。后来向公司反映,然后领导带我去看医生。医生建意休息三个月。到三个月复查还是没好,医生又要休息三个月。到了三个月后复查还是老样子。医生要手术,现在术后休息期。公司反馈我休息不好,导至伤情严重,以后拒绝赔偿。
2024-11-15 12:2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保险的索赔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且经过医疗机构的诊断确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具体来说,您可以在收到单位通知或者得知自己患病后的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您也可以自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劳动合同等。通过工伤认定,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相关补偿。 另外,如果您的病情未得到及时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建议您积极与医院沟通,了解自己的病情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以及后续的康复计划。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早日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