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债务人是个人,民间借贷.他的资金借给一家企业,我当初起诉个人但执行时他的确没有财产,无法执行!2015年这次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裁定.他也分到部分钱 ,我到现在才知道,现在再申请参与分配还来的及吗?他又有多个债权人,钱会不会被分光了
2025-03-05 11:2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参与该企业的破产重整程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债务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获得了部分资金,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参与分配。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债权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进行清偿。 关于是否会被其他债权人分光的问题,这取决于清算的进程和结果。如果该企业能够顺利进入清算阶段,并且能够偿还所有已知的债务,那么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所有未到期的债务以及优先清偿普通股股东的权益。然而,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清算或清算后仍存在未清偿的债务,那么剩余的资金可能会被用作赔偿损失或其他目的。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