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问题,2018年7月23号通过中介签订租房协议,租赁期限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总共为期12个月,已经于2018年7月22日付定金5000元,作为租房定金,尾款本定于9月1日交清,现在房东说,我怀孕了就不租了,其实在签订合同的7月22日,还和房东说过怀孕事情,毕竟当时已经怀孕7个月,肚子已经是可以看出来的了,现在房东不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了,是否存在违约金?合同上面写着合同签订后,中介费不再退还,但是现在房东不愿租给我了,中介费退还吗?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不得无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房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中介费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费。但如果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补偿承租人的损失。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 建议您与房东及中介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