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商铺门面租给乙方,因为他们要租五年所以之前做生意的几万块钱货物全都亏本处理了,且乙方装修也有很大的变动。现在乙方租了一年就不租了,提前一个月打了招呼但是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把东西都撤走了,人也走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索赔?
15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首先,如果您已经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则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撤离店铺内的物品是不合理的。其次,如果乙方的行为造成了您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失和经营成本),则您可以向乙方索赔。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解决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