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手机店上班第一天就签了合同,还在手机店提供的APP上了一个分期付款拿了个手机,第二天不做了,手机也还回去了,但手机店说要1000块违约金,这样合法吗,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
29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手机店与你的朋友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包含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则手机店有权要求你的朋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店是否可以要求1000元的违约金,这取决于双方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建议你联系手机店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金额的合理性。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