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年子女向法院提出父母离婚诉讼时,能提出财产分割附加条件吗?
2025-04-16 03: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为夫妻共同所有。”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当一方主张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另一方如果不同意分割或者提出了附加条件,那么该附加条件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采纳这些附加条件。 此外,如果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继承权的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