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二姨在人行横道被出租车撞倒导致尾骨骨折,事后出租车虽然给送到医院,倒是在没有病人和病人家属签字情况下办理出院手续,事后也没给我们赔偿,现想起诉他,能获得什么赔偿,如再次住院,是否他应该给予交付医疗费?
6天前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而言,如果事故是由对方驾驶员造成的,则对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行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则行人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对于尾骨骨折的情况,一般可依据以下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期间的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等直接发生的医疗费用。 误工费。因伤致残者,其误工时间可以按实际损失程度确定,但最高不超过误工期的工资收入损失额。 护理费。护理人员需要陪护的,应当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还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二、关于再次住院的问题。 即使您二姨再次住院,保险公司也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如果是因为之前的事故导致的二次伤害,那么保险公司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提供赔偿。但是,在赔付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重新鉴定、补充证据等情况,这些都需要由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处理。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团队合作,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