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陕西人,老公山东人,现在户口在山东。有一个女孩,有先天心脏病,跟老公关系不好,现在分居一年八个月,他老是威胁我!在吴江呆了三年!能不能在外地离婚,我可以不可以拿到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
2024-12-07 12:38首先,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感情状况确实存在问题,并且您担心孩子的健康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关于离婚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在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婚姻中的争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因此,如果您们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这些事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那么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 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则由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判决。同时,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早采取行动,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