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任丘市退伍军人卢振芳,九六年十二月退伍,九七年七月分配到任丘市水务局防汛抢险队工作职业是司机,自九七年九月工作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因车辆损坏单位无经费更新,至此单位通知我们共计四名退伍军人在家待岗至今,待岗期间我们无任何福利待遇,包括两险!十三年里我们不间断的找领导解决工作待遇问题未果!我们现在想维权,单位答复只给我们补交两险,而且没现金给我们打白条!请问律师我们是否还有别的福利待遇没有?比如十三年间的最低生活费等等?谢谢律师在百忙之中为我们退伍军人申冤!叩谢!!!!!
2024-10-08 08:10尊敬的卢先生。 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伍军人享有与现役军人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以获得应有的赔偿和补偿。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说明您的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实现正义,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