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外地务工,在工地工作中突发脑出血昏迷送医院抢救,现在还没醒过来,老板交了一部分医疗费之后说自己没钱了,现在手术费和后续的医疗费用我们自己在交,而且后续的治疗费用还不知道需要多少,家庭已经快无力承担,我想请问律师,我父亲的公司有没有责任,他们需要承担多少?另外他们签有劳动合同,买了工伤保险,但是这个病不在工伤赔偿范围内。
2024-10-08 08:14您的父亲在工作期间发生脑出血的情况可能属于意外伤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如果您的父亲是在上班时间因工受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他可能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此外,您提到的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的具体金额,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公司的经济状况、合同中的约定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