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是六天八小时月薪制的,我做了两年,每个月都是6000块,但是签的劳动合同是五天八小时,底薪加加班费的。老板因为公司搬到四川了,所以想要我们走,就出了通知说,以后礼拜六不用加班。我们该怎么办?现在上班都不给我们安排任何事情做了,礼拜六我们该需要去上班么?
2024-10-08 07: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虽然公司承诺在搬到四川后不再要求员工加班,但仍然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对于是否需要上班的问题,您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搬迁到四川后是否有其他方式提供工作机会或者补偿措施? 如果没有,您是否愿意继续留在原公司工作,并且接受公司的安排? 您是否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或职业发展机会,以及对这份工作的满意度如何? 最终决定应该基于您的个人情况和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到合同中关于离职条件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