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大连工资6000,受了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我离职了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2025-07-31 15:23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你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具体数额取决于你的工伤等级和受伤时的工资水平。如果你已经离职,那么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时,你需要提供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