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于5月30号开庭,结果我的委托人身份证5月12号到期,要6月11号才能补出来,请问这样我委托的人可不可以为我开庭?
2025-07-31 15:47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您的委托人在5月12日身份证到期后无法立即补出新证件,那么可能会影响他们作为代理人参与庭审的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延期参加庭审。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说明原因并请求延长答辩期或开庭日期。 -在获得批准后,及时通知对方和法院,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处理案件。 代理权变更。 -如果您希望继续代理该案,可以与仲裁委员会协商是否允许更换新的代理人为被告方辩护。 -请记得提前告知原代理人的身份变化情况,以及新的代理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 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如果上述方案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要求仲裁委员会重新安排开庭时间或者调整代理权限。 重要的是保持沟通畅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同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手续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