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0年我在焦作干一个绿化工程,给当时领导签有合同,工程也进行了验收!六月份因工作调正,前任领导调走,后继领导上任后只付给我苗木款,工费沒给,工程也沒结算,我跑了五年,花费近两万元,现在我也沒能力跑了,我想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2024-06-20 14:5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0年完成了绿化工程并有合同和验收记录,但后续领导未支付工费且工程未结算。您已经尝试了五年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但目前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 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验收报告、付款记录、与前任及后继领导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您的权益至关重要。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在法律程序中,您需要证明您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工作,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付款条款,您可以依据这些条款要求支付工费。同时,如果工程已经验收,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最后,请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您能证明在这五年期间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可能会构成时效中断,从而延长时效。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时间越长,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可能会更加困难。同时,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尽早开始可以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