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3年8月份签约了一份经销商合同,同时缴纳了15万元保证金,合同显示 14年2月份到期,到期后归还保证金,但直至目前仍未将保证金退回,我有合同、收 据、与老板的短信聊天记录等,请问我可以起诉这家公司吗?我在河北石家庄,公司 在上海,我需要到上海起诉吗?另外合同上只有公司章没有签字的,公司是假名
2024-06-20 15:3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您的保证金。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即使合同上没有签字,但只要公司盖章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其次,您持有的合同、收据和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作为您起诉的依据。 关于起诉地点,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在被告公司所在地(即上海)提起诉讼,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您与公司有其他约定管辖的条款,或者合同履行地在河北石家庄,您也可以在石家庄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您可以考虑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可能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