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5月份开始工作,8月份到现在都拖欠工资
2025-04-03 10:0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您在5月份开始工作并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至今仍未能获得相应的社保待遇,则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并保持与单位的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请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希望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