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进厂的时候,招募中心要了我一千块钱,说是押金,我还能要回来吗,他要不承认怎么办,或是不给,
2025-01-27 11:0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押金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退还。如果招募中心未与您签订书面合同或明确告知押金的具体用途和期限,则该押金可能属于预付款性质,并且可能需要退还。如果您认为招募中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您对招募中心的要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他们进行沟通确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