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建立合作社合法吗?生产队想统一收回宅基地和自留地打造开发,并且说统一收回土地打造出来后再由租赁给想做农家乐的人家户,生产对也说可以租赁社员的宅基地和自留地作为补偿或可以入股,然后但是没有任何红头文件和政府规定,这是合法的吗?老百姓是否可以不同意交出宅基地呢?因为我们老百姓可以自己打造自己的宅基地为农家乐,为什么要给队上收回打造然后再由我们反租呢?
2024-11-05 03:1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如果您的村庄想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来管理土地,那么首先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明确土地用途和使用方式。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合作社的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您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合作社的行为是合理的,否则可能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您提到的“生产队也可以租赁社员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这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手续,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分配公平公正。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条例,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