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供职于公司品控部,任品控员职位,负责公司外协工厂品质控制工作,己工作5年2月,现公司临时通知部门解散,在本人未同意情况下被强令调岗至公司内部工厂做品控工作。 请问:1.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本人不同意调岗,依据劳动法怎样仲裁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3.如果申请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5-12-27 22:5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的情况下调整其工作岗位,可能会涉及违反《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条、同事证明等,以证明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有权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如果您认为公司违法解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准备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诉书,详细描述您的情况和理由; (2)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单、工作证、身份证等; (3)录音录像或照片,如果有相关的视频或者音频证据,可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工友的证言、同事的证明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