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事业单位工作了30年,2000年前的12年政府解决了一千多块钱,2000后又被请回去继续工作了5年,后又以承包的形式工作了7年,最后以聘任的形式工作了6年(聘任合同上注明五险一金自己缴),单位没为这职工买任何保险,全是此职工自己买的,现在聘任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此职工能争取什么权益吗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位职工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该职工符合国家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并且已经缴纳了足够的年限,他可能会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待遇。同样地,如果符合条件并已连续缴费满一定年限,职工可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会因地区政策而异。 劳动关系。对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如工资支付、加班费等。 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原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特别是针对服务不满5年的部分。 职业发展机会。考虑到职工的服务年限,可能有机会获得单位内部晋升的机会或者参与公司的发展项目。 为了最大化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该职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工资单、社会保险记录等,并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