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用人单位工作4年,合同是一年一签,每月工资是基本工资和500元的保险补助,发工资是由人事经理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发放,我是做的库管工作,但的由于北京库房着火事件,公司决定取消库房,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只给我2个月工资补偿。想问一下工资补偿是酒给2个月吗?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5-03-13 14: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额外的工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应根据您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您因失去工作岗位而可能产生的收入损失、失业风险增加等。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与公司的往来邮件等,以便证明您的工作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 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而言,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任何行动前,建议您先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