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拖欠农民工劳务费 本人在**劳务公司做植筋工程,工程在2014年年底完工,结算单在2015年2月2日算出,总工程款7万左右,在2014年至2016年都有给过劳务费,但是还剩下13000元一直推着不给,我上门讨要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是说下个月下个月,就这样一年半过去了,我多次找他让他给我打个欠条他说不用打等有钱了就给你
2024-11-13 06:03尊敬的您。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对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同时,如果您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催收欠款但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