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付订金的时候对方一直没说是多少年产权,付了订金后问她她说是40年,我想40年也行,结果签合同是没注意,付了首付发现合同上写的只有36年,请问对方有没有存在欺诈行为,我可不可以退房。按揭还没办理。谢谢!
2024-09-29 02:3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应当明确告知购房者房产的使用年限和产权情况。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则可能构成欺诈。 其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使用年限为36年,这与开发商口头承诺的40年不符。因此,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且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最后,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剩余款项应由银行进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或者重新协商贷款条件,以减少损失。 请注意,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权益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