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三号被公司辞退,无缘无故的就说我不适合这个工作,公司还欠我35天工资,我在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五号我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是公司动用人际关系干预立案,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主动找我商量这事,毕竟他们违反劳动合同法,请问他们有干预立案的可能吗?如果胜诉,他们不履行怎么办?
2025-10-16 01:12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据该法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关于您提到的人际关系问题,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因为人际关系而拒绝受理案件。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恶意串通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可能会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 至于公司是否会履行判决结果的问题,这取决于法院的裁决。如果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违法,并作出不利的判决,被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判决。如果被告拒不执行判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注意,具体的执行程序和时间可能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