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借了一万元人民币,实际没有一万却写了一万的借条。借条上的日期不是实际日期,有我的身份证号码和手印。上面写了一个月之内归还。现在被起诉,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开庭,会是怎么样的?
16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情况可能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欺诈手段 在您的情况下,借款金额与实际不符,这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或误解,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至于开庭时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法院会在开庭前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庭审程序和注意事项,并且可能会进行证据交换等准备工作。法庭将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辩论,最终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