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销售的,我这边想辞职,然后公司以没有提前一个月为由,不发上月佣金,然后说不办理非正常离职手续,公司理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并且公司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我想请问下,这个合理吗?
2025-02-19 15:24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在离开公司时未得到应有的补偿或服务,则可能构成违反了劳动法中的“非法解雇”条款。 其次,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后要求您签署一份协议,其中包含有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条款,请确保这些规定是合法的并符合公司的政策。此外,公司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表来计算加班费,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 再次,根据劳动法规,公司应该向员工提供正式的离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副本、薪资单等。如果没有提供此类文件,可能会导致对您权益的损害。 最后,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得保留所有的书面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好!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