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无共同子女,其一方去世,有一份婚前房产,留有遗嘱给其再婚前的孩子。请问那个房产过户到其孩子名下,请问需要现任夫妻签字吗?谢谢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遗留的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如何处理这些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关于您提到的婚姻期间遗留的房产,以及其中的一份遗嘱涉及的是哪一方的遗产,通常情况下,遗嘱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定顺序和条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遗嘱中指定了一方为受益人,另一方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至于房产的过户问题,如果遗嘱中指定了具体的受益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则可以按照遗嘱的要求进行房产过户。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现夫妻双方都到场并签署相关文件,以证明他们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和权利义务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