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有一次漏打卡当天加班清零,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单位在上班时间没有为您正常打卡,并且在下班后加班,这种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违法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合理地要求加班了,建议与单位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