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店的老板,我店里员工今天给我递了辞职报告,我没收,那他是不是到了三十天以后就可以自动离职了,而且我还得支付他工资
2024-10-23 10:17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被您拒绝接收,那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他们有权在30天后自动离职。然而,在此期间,员工仍然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待遇,并且您有义务支付其未工作的期间的工资。 如果您决定不接受他们的辞职请求,您可以要求他们在30天内提交正式书面通知,以确认他们将在该日期离开。这将有助于确保您的公司记录下这一事件,并且可以作为未来可能需要进行谈判或诉讼时的证据。 此外,您还有权要求员工签署一份终止合同的文件,其中详细列出任何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剩余的假期时间。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他们是否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工作,并为未来的赔偿责任提供依据。 请记住,即使员工已提交辞职申请但仍未正式离职,您仍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尽可能地保护公司的利益。同时,双方之间也应保持沟通,以便达成公平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