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共有房产:县城商品房一套(婚前他贷款买,婚后还贷,婚后4年产权证加我名字,土地证没有我名字。),农村小产权房一套(婚后购买,写的老公名字),有一4周岁女孩。 今年他刚退伍回来,天天生活后发现为人懒惰,以带孩子为借口吃了睡,睡了吃。性格、想法区别巨大,双方无外遇。 现在我想离婚。请问:1.我先提出会有什么影响?如他不愿,能顺利离掉么?2.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么?3.财产如何分割?
2025-09-27 13:09尊敬的求助者。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关于婚姻的影响。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您的配偶长期缺乏责任感和担当能力,可能会影响您在离婚过程中的话语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4周岁的女儿,法院一般倾向于照顾母亲的权益。但是,在具体判决中,也会综合考量父母的经济条件、教育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机会给女儿,可能会更有利。 关于财产分割。 在财产分割上,由于您已经通过赠与的方式将县城的商品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农村的小产权房也写在丈夫的名字上,所以,这些财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小产权房通常不具备完整的产权证书,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因此,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规划。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避免进一步激化冲突。 最后,祝您早日解决问题,获得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