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是产假期间,原公司重组为新公司,新公司入驻带资金的新股东,除我以外,原公司的员工都已重新签了新公司的劳动合同。而在休产假前,原公司拖欠了我4个月的工资以及社保(账户停止支付状态),我的生育补贴是否不能领取了?拖欠的工资以及社保该问谁拿?新公司表示不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包括拖欠的工资和社保。PS:原公司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不是同一个,我之前联系的都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能找到,但他表示自己没有钱...
2025-09-27 14:4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产假期间遇到了一些财务上的困扰。首先,关于您的工资及社保的问题,由于这些款项已经由原公司拖欠,并且相关账户已被停止支付,因此无法通过现有途径进行追讨。 关于生育补贴的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确实存在欠薪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那么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追索相应待遇,其中包括生育补贴。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渠道寻求帮助,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等。 至于您提到的原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如果您有确凿证据证明原公司法人在拖欠工资和社保方面负有责任,那么可以尝试与他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尽可能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此外,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