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今年45岁了,在单位连续交保险五年了。头几天听我单位会计说,只给我交到50岁。单位就不给我交了。我请问单位有权这么做吗???这么做合法吗? 如果是合法的,到50的时候单位不给交了,我连续在北京交了十年社保,该怎么办?求解!!!
2025-10-18 06:33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缴纳和终止。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员工的养老保险是由雇主和社会共同承担的。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的单位仅向您提供五年的养老保险,并且在未来不再为您续保,则存在一定的争议。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一些地区可能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满足领取条件,而另一些地方则可能不允许或限制这种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领取条件,建议您与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至于您提出的后续问题,即当您在北京连续交纳了十年的社会保险时,单位不再给您续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已经在北京交纳了十年的社会保险,可以考虑寻求律师帮助,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利。 联系相关部门。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询问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者法规来处理这种情况。必要时,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单位的行为。 保存相关证据。保留与单位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希望您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