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即将选村主任,区政府可能将罢免原主任的选票权。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找会记私人借款二十万,早已还清,说是挪用公款,二:村民建房,需上交三万元押金,存折卡都可以。村主任以私人名义向村民借这笔钱,已打欠条,予以1000元利息,借款时间3-4个月。三:初上任之际,原村书记将以前招待上面领导的已用款项留置到主人初上任时报账,并说明其他村也是这样。四:村主任在上任前曾行贿原村书记1.9万元,因不行贿工程就不能做,当时现村主任是平民百姓,事情由现村主任自己举报,且事情至今已有6年多了。问是否触犯法律,是否没有村主任候选人的权利。
2024-10-03 17:5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涉及法律和道德的问题。首先,关于私人借款和挪用公款的情况,这违反了廉洁自律的原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其次,关于收取押金并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也构成了非法侵占财产或诈骗行为。此外,村主任向村民借款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至于贿赂他人的问题,则涉及到犯罪行为。如果您的情况属实,那么村委会应该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这种不法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建议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一情况,以便依法处理。 对于是否有候选人资格的问题,由于您所提到的具体事件发生在6年前,且目前并没有新的证据表明现任村主任参与其中,因此理论上他仍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选。但鉴于上述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建议您考虑是否要放弃参选,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这些问题。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