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祖辈是两兄弟,哥哥从甲村搬到乙村,过了一年,弟弟也搬离到别的地方,但仍然在甲村范围内,留下了地基和周边土地(自留地),搬到乙村后政府才分土地(甲、乙两村同属一个镇),但地基和周边土地(自留地)没有分,仍然是属于两兄弟所有,在这期间,由于弟弟家还留在甲村,所以周边土地都是他家栽种,但现在政府修建公路,要从老地基和周边土地经过,这个时候弟弟的后人说地基和周边土地(自留地)只属于他家所有,我想请问到底是他家所有还是两家共同拥有?请律师给个专业的意见,谢谢!
2024-08-31 12:2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因此,即使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集体土地的使用,应当遵循“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 如果您认为该块土地属于您的家族成员所有,那么您可以要求对这块土地进行评估并确认其归属。同时,如果该块土地被用于公共建设,比如修建公路等,您也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如果该块土地被认定为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已经转让给他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将无权要求任何补偿或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