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孙帅,在东阳平川路401号,创达服饰上班,上个月大约十四号左右被辞退,给的理由是我不想做了,没有劳动合同的,做了四五个月的样子,我也没谈要补偿什么的,他现在尽然工资也不发给我,还扣我钱,我说你实在不给我,我就去劳动监察队找个说法了,她们竟然还来劲了,就是不给我,我想问我要工资有什么错,难道工资要不来,还不能经过法律吗,诶,打工真的不容易啊,还要看老板脸色吃饭,然而这个老板竟然猖獗的对法律那么漠视,这是我们要不到工资都痛。
18天前尊敬的孙先生。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反映情况。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遭遇到了雇主拖欠工资和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况。这种情况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得到妥善处理。 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寻求解决。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活动。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应对,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服务团队。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