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工厂的一名员工,我提前一个月正常离职,刚给工厂人事部打电话问工资什么时候发,人事部说离职次月的二十五号才结工资,因为急需用钱,请问我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23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您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提出离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您提出离职后,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工资或者延迟支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沟通的所有记录,包括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及时发放工资,并说明已经提供了至少30天的书面通知。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如聘请律师介入解决争议。 依法维权。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