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劳务派遣签订的合同,一共签过5次了,一次签两年,今年五月份,到期,通过用功单位面试,用工单位会继续跟劳务派遣和我们签订合同,可还是两年的,我想问的是,我们这个问题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我们满签10年合同了已经,会不会给我们转正,还是我们可以要求转长期合同,2008年4月至今都在这个单位
2025-07-24 16:17您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派遣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派遣年限为两年,也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派遣单位将派遣期延长至最长不超过十年。 至于是否需要转换到长期合同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需求和意愿。如果您希望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或者其他福利,或者希望有更稳定的就业保障,那么可能需要与派遣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请注意,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建议您直接与派遣单位进行沟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您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案例,了解类似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