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按照他表弟(血亲)的要求.以村整容为名.虚拟了个15万元的扶贫工程项目.并以村委会的名义在相关手续上签字盖章.......最终/县财政局农业股把l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打到其表弟的私人帐户上。请问这个村支书应承担什么责任?可以说是合谋吗?
2025-03-13 12: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例中,村支书以虚假的扶贫工程项目骗取了公款,涉嫌构成诈骗罪。 如果村支书与表弟有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且对骗取的公款具有共同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则可以认为是合谋诈骗。但是,具体的定性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其他证据进行分析判断。 对于村支书因诈骗行为而受到的法律责任,需要依据具体的司法判决结果来确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