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公司故意刁难 逼迫我离职 我给公司发了离职通知书后 公司注销了我的办公软件账号 第二天又给我开通了 并且邮件回复我 说可以协商 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还如何应对
2021-04-19 19:36您好,公司目的是避免被您仲裁投诉要求经济补偿,只要您不是自愿离职,即使协商也好,还是被迫离职,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