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5月4号我买了一套动迁房,30万成交,先付款14万7给了甲方。剩下余款2个月内付清。因各种原因我未能按时还款。去年10份我又还了甲方10万,今年4月17号同甲方商量,我共给了甲方29万元,剩下1万元,等房照下来甲方配合我更名,房照手续办完是我的名字了,在把1万元当面付给甲方。甲方不同意,首先我买的是甲方家动迁房,如果下房照时,是不是先办甲方的名,而后我才能和甲方二手房交易,这钱谁出,我现在押甲方1万元,等二手房交易后在把钱给甲方不对吗?
3天前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但基于您所提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并且与甲方就剩余款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即,通过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您可以按照约定要求甲方配合进行过户。 然而,关于是否应该将额外的1万元作为押金,或者将其用于购买另一套房产以确保未来的产权转移,这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规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同时,请注意,任何涉及到资金或其他财务安排的决定都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对所有潜在后果的深刻理解。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有关如何正确处理此情况的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