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与商户,3月3o号商场通知,商场变动,我童装由五楼迁至三楼,费用和面积有提高,四月一号抽签远地方,四月二号晚上搬家,一直到四月二十七收到通知签新合同,新合同日期是从四月二号开始,我没有签。28号与商场正式交涉,商场说费用从搬家的当天已经产生,这已经在抽签之前通知。我并没有接受到还通知,而且,4月2号我还在五楼营业一天,新合同我不认可,我提出不干了,请律师分析分析
19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商业租赁合同的变更以及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关于费用问题。虽然商场在搬迁前已将费用调整告知您,并且在搬迁过程中产生了相应的费用,但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或服务费支付时间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租期问题。由于您没有签署新的合同,因此新的租期并不成立。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现有租赁关系,并恢复原状,包括退还押金等。 最后,关于违约责任问题。如果您认为商场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装修费等。同时,您也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详细查阅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