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了,14年受的工伤,10级,保险给了18000,给了12800,厂里出的医药费,休了一个月,误工费给了1200
2024-11-02 17:4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关于工资福利方面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公司已经支付了部分工伤赔偿金,并且报销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如果您对这些补偿有疑问或不满意,建议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待遇存在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足工伤待遇。但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影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