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长春市净月区新湖镇红田村土别岭队村民,我们队去年被征用一片土地!个人的钱已经分完了。还有机动地钱始终没给村民分!一百多万!村领导已村民意见不统一为由不给分,已经多半年过去了!这里涉及三个问题!也是村领导拿这个问题蒙村民!一,是按原有土地拥有者分。二是按拥有土地的家庭分,三,按现在村民人数分。大家最不同意的就是第三条,而村领导就拿第三条说事。说如按头俩条把钱分了,后来的村民如果拿来法律条文他们负责不起,我就问问,到底哪条符合法律条文!有好心的律师请回答我!谢谢
8天前关于您提到的土地征用和分配问题,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的利益给予补偿。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村集体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土地征收和分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村集体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收集证据材料。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相关政府公告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沟通协商。虽然村委会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直接分发土地收益,但通过与村委会进行有效的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有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理解和合作。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前,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当手段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后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