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不到一月就结婚了,婚后一直吵架冷战,结婚一年生了个女儿,孩子满月时娘家亲戚拿了两万多礼,他又跟我借了五千,去上了车的首款,他没掏钱,他把我打了几次,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这些钱能要回来么
2025-08-05 07:0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因一方不同意而破裂,且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庭暴力等),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请求。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至于您提到的两万多元礼金和五千元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取决于双方在婚姻期间是否有共同使用或管理这些款项的行为,并且这些款项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家庭事务。如果这些款项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那么可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可能是个人债务。 对于打人行为,如果您的丈夫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或者赔偿,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人身伤害进行赔偿。同时,如果您认为这些钱是用于购买家庭必需品或其他共同生活所需物品的,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协商解决,寻求补偿或退款的可能性。 请注意,在处理任何争议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