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说的是我老公公今年76岁他在去年给他大儿子的前妻写了一份房子归她所有的字据,今年房子要拆迁他大儿子的前妻过来要房子,他大儿子的前妻在写这个字据之后说要管老人可是从来没有管过,现在又要房子老人不想给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老人说要重立遗嘱可以吗?可以推翻老人以前写的字据吗?
2024-10-01 10:02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大儿子的前妻要求继承房屋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您丈夫的前妻已经去世,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或遗产分配协议。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遗嘱和重新立遗嘱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同一份遗嘱中对同一人或同一事项重复指定继承人的情况是无效的。因此,如果您认为遗嘱中的条款不符合您的意愿,您可以考虑修改遗嘱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最后,对于您的母亲是否愿意接受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建议您与您母亲进行沟通,了解她的具体想法和需求。同时,考虑到您父亲年事已高,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他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记住,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获得最准确、最有效的解决方案。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