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起与朋友于深圳签订一份合租住房合同。至今在签订租房合同上未注明房屋终止租用日期。正常情况下,甲方若有意擅自终止合同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乙方是否有权利维权?
2025-04-06 2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和解除条件。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限,那么视为不定期租赁,即租赁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因此,在本案中,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甲方无权擅自终止合同。同时,作为承租方的乙方也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 因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