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亲戚骑二轮电动自行车大概10码的速度在十字路口转弯与一辆三轮大型电瓶车相撞,三轮车的速度在五十码以上。我亲戚当时昏迷送医后方醒,二轮电动自己车已报废。三轮车由于速度太快冲击力大,三轮车并无大事。但是人经过抢救无效已过世。请问我亲戚现已被邢事拘留。这种情况算交通肇事吗?
19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亲戚是在行驶中的车辆上发生的事故,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交通肇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评估。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是指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他人死亡或受伤的行为。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驾驶、酒驾、疲劳驾驶等行为。 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详细说明您的亲戚是否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因此,无法判断他是否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例如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联系方式等,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