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加班费算不算
2024-07-28 15:0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过错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经济补偿金。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班费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安排劳动者正常工作而给予劳动者的一种额外报酬。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决定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法定加班费标准。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都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建议您详细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