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爷爷留下的单位公房一直给单位交租金,爷爷去事后父母一直住着,95年父亲去世,单位提出个人买断房产,母亲买了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算母亲享受房改房福利吗?还是不算。谢谢
18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属于所有人所有,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他人。因此,在您所述的情况下,即使您的父母在95年后购买了房产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仍应视为您的祖父所遗留的财产,并且应该由您继承。 然而,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您的母亲取得的,那么这可能意味着您的母亲已经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了对该房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否属于“房改房”福利,需要具体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常来说,“房改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而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主要目的是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如果您的母亲能够证明她是在合法程序下获得房产的,且符合相应的条件,则该房产可能是属于“房改房”范畴内的。 总之,建议您与相关的房地产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据此做出判断。同时,也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