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外借钱,不知作何用,离婚之后,债务人把我姐姐一起起诉要求还钱,我姐姐有一套小户型的房子,登记在她名下。
2024-06-27 09:0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个人债务或者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您姐姐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如果债务是您姐夫个人使用,且您姐姐能够证明她对这笔债务毫不知情,并且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您姐姐可以主张不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债务人起诉要求还钱,您姐姐可以提出抗辩,要求法院查明债务的性质。 关于您姐姐名下的房产,如果该房产是您姐姐的个人财产,且与债务无关,那么一般不会因债务问题而被执行。但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对该房产进行执行以偿还债务。 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姐姐应该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抗辩。同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可能的法律风险,制定应对策略。